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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后勤服务人员经费和其他运行保障经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公园后勤服务人员经费和其他运行保障经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3号宝供大厦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2109 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1-2021-26548

项目名称:公园后勤服务人员经费和其他运行保障经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2.5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其他服务

公园后勤服务人员经费和其他运行保障经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25,000.00

1,12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202211日~202212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之一:①提供2019年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 2020年2021年任一季度或任一月的财务报表,内容含盖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20年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2020年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②若供应商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若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供应商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5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3号宝供大厦

方式:现场领购,售后不退。(咨询电话13826420752,梁工)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9  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汇二街4号501房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1年12月219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汇二街4号501房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2、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监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采购办。

7、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928587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帽峰山景区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帽峰山古庙景区石屋 

联系方式:13660583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汇二街4号501房

联系方式:020-89285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20-89285875 

发布人: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