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根据坦洲镇德溪路(界狮北路至珠海边界段)道路改造工程(一期)(重新招标)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及2.3款规定,现发出第2号补遗书,列明招标文件中需细化、明确、修改和需向投标人澄清和解答的内容。本补遗书如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共1页,附件1份,请投标人查阅是否完整。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答疑”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60-88169368 联系人:刘工
一、招标文件澄清
1、本项目工程量固化清单已作调整,现重新上传,详见本补遗书附件一。
2、招标文件P43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29,现澄清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4.0‰;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二、现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时间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查看本项目最新“日程安排”,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一:坦洲镇德溪路(界狮北路至珠海边界段)道路改造工程(一期)(固化清单)
招 标 人:中山市坦洲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