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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德溪路(界狮北路至珠海边界段)道路改造工程(一期)(重新招标)第1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根据坦洲镇德溪路(界狮北路至珠海边界段)道路改造工程(一期)(重新招标)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及2.3款规定,现发出第1号补遗书,列明招标文件中需细化、明确、修改和需向投标人澄清和解答的内容。本补遗书如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共2页,附件2份,请投标人查阅是否完整。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答疑”下载答疑纪要(补遗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60-88169368  联系人:刘工

一、招标文件答疑
1、序号9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项工程暂估价(即10-11=12)
括号里的内容不对,请更正
答:本项目工程量固化清单已作调整,现重新上传,详见本补遗书附件。

2、序号12招标总价
内容不对,请更正
答:本项目工程量固化清单已作调整,现重新上传,详见本补遗书附件。

3、根据招标文件P31页,2.2.4(1)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2.2.4(2)其他因素1.信用等级和2.履约情况分值为两位小数点,请问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点还是两位小数点?
答: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保证金形式是否可以用电子保证保险?
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保证金形式为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4740080.65元,而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05万元,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最新规范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请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最新规范规定重新考虑制定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估算价的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设置无误。


二、招标文件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1.1款中“招标部分造价为人民币52635389.00元。”修改为“招标部分造价为人民币53342920.27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8款,“最高投标限价为:52635389.00*(1-15%)=44740080.65元”修改为“53342920.27*(1-15%)=45341482.23元”
3、本项目工程量固化清单已重新上传(详见附件一),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按本次补遗书发出的工程量固化清单填报投标报价。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附件一:坦洲镇德溪路(界狮北路至珠海边界段)道路改造工程(一期)(固化清单)
附件二:坦洲镇德溪路(界狮北路至珠海边界段)道路改造工程(一期)中介预算

招 标 人:中山市坦洲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