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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埔村新村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枝埔村新村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SCG9021910240

二、采购项目名称:枝埔村新村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本项目中介预算总价为¥2835030.00元,报价上限价为2835030.00×(1-10%)=2551527.00元,其中安全生产费(含税)为40258.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报价上限价,且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费报价须按上述金额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中山市坦洲镇枝埔村新村桥拆除重建工程。

2、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2018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期限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磋商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8、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磋商文件。

七、登记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登记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5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购买磋商文件方式:报名购买。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购买人身份证(正反面)。

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磋商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开标要求:本次磋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其出席。

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30日14时30分至15 00分。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详细地址:中山市坦洲镇科技路39号)。

十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15时00分。

十三、磋商时间:2019年12月30日15时00分。

十四、磋商地点: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详细地址:中山市坦洲镇科技路39号)。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702395589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1室)

联系人:严小姐

电话:0760-88169368

传真:0760-88169368

电子邮箱:gdhszc@126.com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