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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南部新城城市设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信陆河龙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对陆河南部新城城市设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陆河南部新城城市设计咨询服务

二、招标单位:中信陆河龙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660-559136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9285875                

    投诉电话:0660-5591368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划范围北至S335省道,西侧与南侧至河口镇与新田镇边界,东至螺河西岸,面积为466.7公顷。

六、建筑规模:规划范围北至S335省道,西侧与南侧至河口镇与新田镇边界,东至螺河西岸,面积为466.7公顷。

七、服务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至相关设计咨询服务完成止。

八、招标控制价为300万元

九、投标登记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2、投标申请人需具有城市新区的城市设计经验(需提供设计合同)。

3、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91012日至20191017(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3号803房(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项目部)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次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投标登记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到场提交以下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两份进行登记:

(1)封面;

(2)目录(内容应有对应页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号码、传真号码);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号码、传真号码);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城市新区的城市设计经验(需提供设计合同);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不予接受登记。

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方式:成功登记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

    受理部门:中信陆河龙腾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660-5591368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上坝村北122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gdhongsha.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

 

 

:中信陆河龙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0月1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中信陆河龙腾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陆河南部新城城市设计咨询服务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中信陆河龙腾投资有限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