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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练江流域整治环保设施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 潮阳发改[2019]16号、汕潮南发改【2018】167号、潮阳发改投【2018】58号、汕潮南发改[2018]169号、潮阳发改投[2018]59号批准,且本项目具有资金证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汕头市练江流域整治环保设施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汕头市练江流域整治环保设施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2238260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9285875

招标监督机构: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20-22382637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本项目设1个标段,本次招标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的概算、预算、施工过程、结算有关造价工作,并负责对项目有关的财政评审对数等工作

1、鉴于本工程施工项目比较多,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作为标准模板,对这两个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工作,以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有关变更签证等资料为依据,根据相关定额计价标准,材料价格等资料进行造价编审工作。

2、模板项目造价成果为标准,其他子项目造价编审工作参照模板项目进行,使整个项目造价有一个专业、统一的对外标准。同时,中标人负责对各子项目指定造价专业人员(两名为宜)进行培训指导,并对他们编审的造价成果进行校核,做到不少计、不漏计。

3、中标人负责应对有关财政部门对项目的审核工作,包括解释有关条款、补充资料、相关定额的理解、现场施工方案具体实施情况等工作,直至完成整个对数工作。

六、建筑规模:汕头市练江流域整治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约 127.42 亿元。其中,潮南区项目总投资约 61.15 亿元,涉及陇田、陈店、司马浦、峡山、两英 4 处污水处理厂及新建管网(总处理能力约 16 万吨/日),管网约 380 公里;潮阳区项目总投资约 66.27 亿元,涉及潮阳城区、印染中心、铜盂、谷饶、贵屿、和平 6 处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约 30.8 万吨/日),管网约 417 公里。共21个子项目,分别为

1、汕头市潮阳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及二期建设工程;

2、汕头市潮阳城区北干渠西段、金浦西排渠及七里港污水收集工程;

3、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部分城区截污工程;

4、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5、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

6、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污水收集管网二期建设工程;

7、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8、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污水管网二期工程;

9、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及二级建设工程;

10、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工程;

11、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及二期建设工程;

12、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工程;

13、司马浦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14、陈店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15、陇田污水处理厂工程包括陇田镇和井都镇的污水管网及配套泵站;

16、陇田片区配套管网(成田镇和胪岗镇的污水管网及配套泵站);

17、潮南区峡山污水处理厂三期管网扩建工程;

18、潮南区峡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

19、两英污水处理厂扩增管网工程项目;

20、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政府投资EPC 项目;

21、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

七、服务期:咨询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至相关财政部门对项目结算完成审核为止。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可按项目进度要求提前介入工作。

八、工程总投资:人民币1274200万元,招标控制价为400万元

九、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是本企业的正式员工。

    5、投标人由20141月1日至今承接一项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造价咨询业务。(证明材料:提供咨询合同和咨询成果复印件加盖公章。咨询成果可以是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咨询报告、定案表,业主评价意见表等,时间、造价均以咨询成果为准。)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9429日至20195 7(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3号宝供大厦8楼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项目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次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投标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到场提交以下投标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进行报名:

(1)封面;

(2)目录(内容应有对应页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号码、传真号码);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已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号码、传真号码);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及在本单位已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7)投标人由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接一项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造价咨询业务。(证明材料:提供咨询合同和咨询成果复印件加盖公章。咨询成果可以是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咨询报告、定案表,业主评价意见表等,时间、造价均以咨询成果为准。);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不予接受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方式:成功报名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

    受理部门: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22382637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明路9-13号

十四、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 www.gdhongsha.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9428



附件: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汕头市练江流域整治环保设施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造价咨询违法问题;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汕头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