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阳江市江城区土地储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