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

中山市坦洲快线(一期)工程(坦洲段)绿化迁移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坦洲快线(一期)工程(坦洲段)绿化迁移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坦洲快线(一期)工程(坦洲段)绿化迁移工程

二、项目上限价:按中介预算价下浮10%,即706,790.37 *1-10%= 636111.33 元。

三、采购数量:1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编号:HSCG1011810253

2、项目内容:中山市坦洲快线(一期)工程(坦洲段)绿化迁移工程;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登记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1114日至201811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购买谈判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谈判文件电子版。

2)购买谈判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购买人身份证。

(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

6、★投标保证金。报价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谈判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81122153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银行账号,标保证金为¥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五、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供应商必须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执照不能体现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在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报价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且购买谈判文件。

六、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1122日下午330(注:20181122日下午300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室,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八、谈判时间:20181122日下午330

九、谈判地点: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室,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供应商代表递交报价文件时需同时递交身份证原件查验,否则不接受其谈判。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小姐

  话:0760-8713818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小姐

    址: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1

    话:18024227510

    真:0760-88169368

电子邮箱:gdhszc@126.com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