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狮山镇新境桃源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2018-440605-48-03-813309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新境桃源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狮山镇新境桃源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对新境桃源村排入鱼塘及河涌的排放口进行截污,沿鱼塘边及村道敷设DN400截污管,将污水收集后输送至一体化污水提升泵,沿村道输送至坑口村村口现状DN400污水管中。主要包括管道开挖敷设、牵引敷设、顶管,包封管,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道路修复及工程措施等内容。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计算,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具体工期进度要求如下: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20天内完成管网建设和CCTV检测,并通过单位工程验收;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80天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工作。
工程奖惩要求:
情况一: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交工验收超期延误的,则每延误一天,招标人将对其进行罚款每天3000元;
情况二: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竣工验收超期延误的,则每延误一天,招标人将对其进行罚款每天3000元;
若同时发生以上两种情况,则按罚款最多的其中一种情况执行,不进行叠加处罚,其中超期罚款在工程结算时扣除。同时,如中标人未能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工期完成,招标人有权提请相关部门对中标人和项目负责人作出扣分或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处理。若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后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15天内经监理单位、招标人的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2.4 本工程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备案预算总价:
2.4.1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截污管道及其相关配套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2.4.2招标备案预算总价:本项目的招标备案预算总价为人民币2552494.49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须符合《佛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城管委〔2013〕4号)、《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的标准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1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最新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是广东省内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可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4.6.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记名方式,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以现金购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成光盘)。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购买时需提供下列文件:
① 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②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③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平新路夏西段(东海渔村)12栋12铺)
备注: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8年10月24日下午16时30分。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唐小姐 电话:18675757524、0757-86790382
5.3光盘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盖章确认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8年11月7日09时30分前,以现金或者有效支票的形式提交)。
7、递交投标文件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7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平新路夏西段(东海渔村)12栋12铺。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能出示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购买标书收据原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hongsha.com/index.html)、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31号(碧桂园城市花园南区)2座902房 |
联系人:何工 |
联系人:孔繁漳 |
联系电话:0757-86681978 |
联系电话:0757-86790382 |
传真号码: |
传真号码:0757-8679038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ongshafs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