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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界狮北路临时污水管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于20180918日就坦洲镇界狮北路临时污水管工程【项目编号:HSCG7170810240】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坦洲镇界狮北路临时污水管工程

二、项目上限价:¥815531.56元(即中介预算价¥906146.18下浮10%)。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清义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幸享清

  成交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观光路华强创意产业园1A1505单元

五、报价明细     

成交标的名称

工期要求

成交金额

坦洲镇界狮北路临时污水管工程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803,337.00元(人民币捌拾万零叁仟叁佰叁拾柒元整)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80929              

2.评审地点: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陆惠娣

4.评审委员会成员:陆惠娣、刘巍、黄丹蓉

七、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计费标准下浮20%         

收费金额:6427.00

八、评审意见

最低价法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序号

报价人名称

报价金额(元)

推荐排名

1

深圳市清义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803,337.00

1

2

广东港城建设有限公司

810,000.00

2

3

广东青林建设有限公司

814,100.00

3

4

中山市香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813,500.00

4

5

广东中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14,001.00

5

6

广东雄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15,000.00

6

备注:

(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时,采用公开抽签方式决定排序先后。

(2)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供应商,其评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深圳市清义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青林建设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广东港城建设有限公司为微型企业,因此报价给予6%的扣除,最终深圳市清义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参与评标价格为755,136.78元,广东青林建设有限公司参与评标价格为765,254.00元,广东港城建设有限公司参与评标价格为761,400.00元。(调整后的价格仅作为评标价格,不作为成交价格。)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0-86780323

(二)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18024227510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