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坦洲镇林东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坦洲镇林东小学教学一体机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坦洲镇林东小学教学一体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SCG0150810224
三、项目预算:¥30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教学一体机采购,数量8套,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应对品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品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若提供的告知函是在检察院网站下载的彩印件,须附上检察院关于彩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的说明或网站公告)。
3.具有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投标邀请函;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7、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2)邀请函;(3)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为¥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保证金须在2018年6月4日下午5:30前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户 名: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东苑支行
账 号:2011014609000007041
(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八、开标要求。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14日下午15:00~15: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14日下午15:30。
3、开标时间:2018年6月14日下午15:30。
4、开标地点: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室。
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坦洲镇林东小学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382270589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小姐
地 址: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室
电 话:18024227510
传 真:0760-88169368
电子邮箱:gdhszc@126.com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