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金属污染物监控平台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SCG623081027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金属污染物监控平台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10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金属污染物监控平台运营管理服务(供应商必须对品目内全部磋商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品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供应商提供其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证明(复印件无效),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4. 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磋商文件电子版。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报价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磋商保证金为¥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保证金须在2018年4月20日下午5:30前从供应商的银行账户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户 名: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东苑支行
账 号:2011014609000007041
(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
八、★本次磋商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24日下午3:00(注:2018年4月24日下午2:3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室,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磋商时间:2018年4月24日下午3:00。
十二、磋商地点: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室,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洪凤明
电 话:0760-89893943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小姐
地 址: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室
电 话:18024227510
传 真:0760-88169368
电子邮箱:gdhszc@126.com
十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网址:采购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dhongsha.com/)相关媒体发布。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