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坦洲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坦洲镇合胜小学、坦洲镇新合小学教学一体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坦洲镇合胜小学、坦洲镇新合小学教学一体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SCG6011710222
三、项目预算:¥453600.00元(包组1:340200元,包组2:113400元)
四、项目内容:
包组1:坦洲镇合胜小学教学一体机;
包组2:坦洲镇新合小学教学一体机。
(请详阅询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包组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1. 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报价人近三年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报价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询价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室。)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购买询价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询价文件电子版。
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2)购买人身份证。(购买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报价保证金。报价人必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报价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报价保证金为¥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保证金须在2017年11月16日下午5:30前从报价人的银行账户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户 名: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东苑支行
账 号:2011014609000007041
(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八、递交报价文件的要求:
1、确认参加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询价文件规定的地点(须签字盖章)。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价文件。
九、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下午3:30(注:2017年11月20日下午3:00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十、报价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室,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询价时间:2017年11月20日下午3:30。
十二、询价地点: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室,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坦洲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联 系 人: 何老师
电 话:0760-8621922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小姐
电 话:18024227510
传 真:0760-88169368
电子邮箱:gdhszc@126.com
十四、询价公告发布网址:采购代理机构将询价公告在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dhongsha.com/)相关媒体发布。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