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处罚系统与中山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对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SCG3201710220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处罚系统与中山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对接项目
三、项目上限价:¥2705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处罚系统与中山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对接(报价人必须对品目内全部磋商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品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1. 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报价人近三年来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3. 报价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且购买磋商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01日至2017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磋商文件电子版。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报价保证金。报价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报价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报价保证金为¥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保证金须在2017年11月09日下午5:30前从报价人的银行账户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户 名: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东苑支行
账 号:2011014609000007041
(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
八、★本次磋商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价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
九、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下午3:30(注:2017年11月13日下午3:00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十、报价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室,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磋商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下午3:30。
十二、评审地点: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室,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60-89893929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小姐
地 址: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2室
电 话:18024227510
传 真:0760-88169368
电子邮箱:gdhszc@126.com
十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网址:采购代理机构将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dhongsha.com/)相关媒体发布。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