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雄市路灯管理所的委托,拟对南雄市雄州公园人工湖亮化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SCG-2017-05-27(1)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雄市雄州公园人工湖亮化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496,428.62 元(超出为无效询价响应)
四、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8日。
五、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齐以下资料(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恕不接受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本项目必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副本审核后退回),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前来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公司在职人员)。
(3)提供投标单位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被委托人都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注:报价文件中亦须包含所有购买标书时提交的资料。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做入报价文件正本内。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6月13日下午2:00-2:30(其它时间恕不接受报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3日下午2:30
八、开标时间:2017年6月13日下午2:30
九、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询价地点: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5楼501(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169368 传真:0760-88169368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5楼501
(二)采购人:南雄市路灯管理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07515123
2017年06月05日